首页/ 公开 /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/ 决策预公开 / 决策依据 / 正文

《延安市市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》(决策依据)

《延安市市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》决策依据如下: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;

2.《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5号);

3.《罚没财物管理办法》(财税〔2020〕54号);

4.《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》(陕财办库〔2021〕11号);

5.《陕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陕财办资〔2023〕111号);

6.《延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延政发〔2020〕12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