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延安市市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》决策依据如下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;
2.《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5号);
3.《罚没财物管理办法》(财税〔2020〕54号);
4.《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》(陕财办库〔2021〕11号);
5.《陕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陕财办资〔2023〕111号);
6.《延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延政发〔2020〕12号)。
《延安市市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》决策依据如下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;
2.《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5号);
3.《罚没财物管理办法》(财税〔2020〕54号);
4.《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》(陕财办库〔2021〕11号);
5.《陕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陕财办资〔2023〕111号);
6.《延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延政发〔2020〕12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