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》决策依据如下: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;
(二)《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》(财企〔2016〕32 号);
(三)《陕西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》(陕财办资〔2018〕151 号);
(四)《延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延政发〔2022〕6号)。
《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》决策依据如下: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;
(二)《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》(财企〔2016〕32 号);
(三)《陕西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》(陕财办资〔2018〕151 号);
(四)《延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延政发〔2022〕6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