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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》(决策依据)

《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》决策依据如下:
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;

(二)《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》(财企〔2016〕32 号);

(三)《陕西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》(陕财办资〔2018〕151 号);

(四)《延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延政发〔2022〕6号)。